一、交通事故
高虎第一次入狱,是因为在2003年3月22日晚拍戏过程中撞死了摄影师,属于过失杀人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2003年3月22日晚,电视剧《情错》在片场拍一个驾车镜头时,高虎将该剧组灯光师冯子永撞成重伤。冯子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此后,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高虎提起了公诉。
2004年2月24日此案在青岛正式开庭审理;6月10日,死者妻子张屹巍提起民事诉讼,向高虎索赔包括死亡补偿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4万元;6月15日,高虎被司法机关批捕,关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;7月13日,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宣判,一审判决被告人高虎犯“过失致人死亡罪”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
二、装修事故
2012年3月25日,某工人在高虎的朝阳区的别墅区内施工时,踩到高压电线不幸身亡。事发后,该工人的妻子洪女士起诉高虎,要求法院判令其支付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抚慰金88.5万余元。该案于2012年10月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。
两个半月后,经法庭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,经北京朝阳法院调解结案。法院判定陈虎廷死亡一事,高虎并无任何责任。但高虎考虑到原告家境,自愿补偿其35万元。
三、吸毒事件
2014年8月12日下午17时,北京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,证实高虎吸毒被抓;12日晚,央视新闻曝光了高虎被抓的现场视频。高虎当场承认是冰毒。
2014年8月22日,因吸毒被抓获的高虎被释放,并在微博道歉表示:作为一名公众人物,我就近期自己的不当行为所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,向所有关心我的朋友由衷致歉。对不起,我错了,让所有关心我的人失望了。